2026 LX3 Owner's Manual

避撞輔助系統(倒車出平行停車位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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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駕駛人轉動方向盤約一圈以向前駛出停車位時,若存在碰撞風險,在以下條件下將觸發警示(包含警示燈、警示訊息、警示音及方向盤震動)並啟動煞車:

  • 車輛車速:低於 3 km/h (2 英里/小時)
  • 盲區內的車輛:時速超過 5 km/h(3 英里)。

緊急煞車事件發生後,車輛停穩約 2 秒,煞車控制即告結束。為確保安全,駕駛人應立即踩下煞車踏板並確認周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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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出現其他系統的警告訊息或發出聲音警告,BCA 的警告訊息可能不會顯示,聲音警告也可能不會發出。
  • 若周圍環境嘈雜,您可能聽不到 BCA 的警示音。請將車內其他聲音調整至適當音量,並隨時留意周圍環境。
  • 若駕駛人踩下煞車踏板以避免碰撞,BCA 可能不會運作。
  • 當 BCA 運作時,若駕駛人過度踩下油門踏板或急轉方向盤,該功能的煞車控制將自動解除。
  • 在 BCA 運作期間,車內的乘客及鬆散物品可能會移位並導致乘客受傷。請務必繫好安全帶,並將鬆散物品固定妥當。
  • 即使 BCA 發生故障,車輛的基本轉向和煞車性能仍會正常運作。
  • BCA 並非在所有情況下都會運作,也無法避免所有碰撞。
  • 根據道路及行車狀況,BCA 可能會延遲向駕駛人發出警告,或可能不會發出警告。
  • 駕駛人應隨時保持對車輛的控制。切勿僅依賴 BCA。應保持安全車距,必要時請踩下煞車踏板以減速或停車。
  • 切勿刻意測試 BCA,此舉可能導致嚴重受傷或死亡。
  • 根據電子穩定控制系統 (ESC) 的狀態,煞車控制功能可能無法正常運作。

    在以下情況下,系統不會提供煞車輔助,僅會發出警告:

    • ESC 警示燈亮起
    • ESC 正在執行其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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