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撞警示(行駛中)

當偵測到後方盲區有車輛時,在以下條件下,外後視鏡(或數位側視鏡)上的警示燈會
亮起,儀表板會顯示警示訊息,且抬頭顯示器(HUD)(若有配備)會亮起:
- 車速:超過 20 km/h (12 英里/小時)
- 盲區內有車輛:車速超過 10 km/h (7 英里/小時)
當方向燈朝向偵測到的車輛方向開啟時,碰撞警示系統即會啟動。在以下情況下,外後
視鏡(或數位側視鏡)上的警示燈會閃爍,儀表板及抬頭顯示器(若有配備)上會顯示
警示訊息,並發出聲音警示:
- 您的車速:超過 40 km/h (25 英里/小時)
- 盲區內車輛:時速超過 10 km/h (7 英里)
- 後方角落雷達的偵測範圍是根據標準道路寬度設定的。在狹窄道路上,BCA 可能會偵測到相鄰兩車道外的車輛並發出警告。在寬闊道路上,BCA 可能無法偵測到行駛於相鄰車道的車輛,因此可能不會發出警告。
- 當危險警示燈閃爍時,透過啟動方向燈所觸發的碰撞警示功能可能無法運作。
- 警示範圍可能因車輛速度而異。
- 若您以高速超越其他車輛,即使盲點區域內有車輛,BCA 也可能不會發出警告。
- 若您以高速超車,即使盲點區域內有車輛,BCA 也可能不會發出警告。
若駕駛座位於左側,左轉時可能會觸發碰撞警示;若駕駛座位於右側,右轉時可能會觸
發碰撞警示。轉彎時請與其他車輛保持適當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