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煞車訊號(ESS)
緊急煞車訊號系統可在緊急煞車時,閃爍煞車燈,以提醒後方的駕駛人。
本系統可在下列條件下啟動:
- 車輛緊急煞車。(減速率超過7m/s²且駕駛速度超過55km/h。)
- ABS操作。
煞車燈閃爍之後,如果有下列狀況危險警告燈會自動啟動:
- 當駕駛速度低於40km/h,
- ABS停止操作,且
- 緊急煞車狀況結束時。
危險警告燈會在下列條件下關閉:
- 當車輛以低速駕駛一段時間後。
駕駛人可藉由按下按鈕,手動關閉危險警告燈。
危險警告燈閃爍時,緊急煞車訊號(ESS)系統將不會操作。
緊急煞車訊號系統可在緊急煞車時,閃爍煞車燈,以提醒後方的駕駛人。
本系統可在下列條件下啟動:
煞車燈閃爍之後,如果有下列狀況危險警告燈會自動啟動:
危險警告燈會在下列條件下關閉:
駕駛人可藉由按下按鈕,手動關閉危險警告燈。
危險警告燈閃爍時,緊急煞車訊號(ESS)系統將不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