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
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功能判斷可以變換車道時,可以協助將車道變換到您操作方向燈開關方向的車道。
- 高速公路駕駛輔助僅在某些高速公路的控制出入道路上有作用。
- 某些高速公路有可讓高速交通流量不中斷的入口和出口限制。在控制的出入道路,僅允許乘用車和機車通行。
- 未來導航更新時,可能會擴大到其他的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駕駛輔助可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的主幹道操作,無法在匝道或交叉路口操作。
偏向車道內的一側
車速高於 60 km/h 時,如果您周邊的車輛在近距離內駕駛,您的車輛將會控制和車輛相反方向的轉向,以輔助安全駕駛。如果車道二側有車輛靠近您,此功能將不會轉向車道的另一側。
高速公路駕駛輔助待機
高速公路駕駛輔助操作期間智慧定速控制系統暫時取消時,高速公路駕駛輔助將會進入待機狀態。此時,車道跟隨輔助系統仍會正常操作。
- 駕駛速度限制可幫助您以低於 60 km/h 的速度駕駛。此時,車輛會因為前方車輛而減速。車輛減速後,不會自動加速。
- 在下列狀況下,駕駛速度限制將會取消:
- 駕駛人再次握住方向盤時
- 駕駛人藉由按下車道駕駛輔助按鈕(
),啟用車道跟隨輔助系統時
- 智慧定速控制系統開關
、
、
或
按鈕操作,或油門踏板或煞車踏板踩下時
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
顯示操作狀態
您可在儀錶組的駕駛輔助查看,確認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功能的操作狀態。請參閱第 4 章的 “查看模式” 一節。
依據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功能的狀態,此功能將會如下顯示。
停車後重新起步
高速公路駕駛輔助操作時,如果前方的車輛停車,您的車輛也會停車。如果前方的車輛在停車後 30 秒內開始移動,您的車輛也會開始移動。此外,前方的車輛停車超過 30 秒後,“Use switch or pedal to accelerate” 訊息會在儀錶組上顯示。踩下油門踏板或操作 開關、
開關或按下
開關可開始駕駛。
放手警告
如果駕駛人將手從方向盤移開幾秒鐘,“Keep hands on steering wheel” 警告訊息會在儀錶組上顯示,且警告聲將會分階段響起。
- 第一階段:警告訊息
- 第二階段:警告訊息(紅色方向盤)和警告聲
如果放手警告之後,駕駛人仍然未將手放在方向盤上,“HDA (Motorway Driving Assist) system cancelled (或 Highway Driving Assist deactivated)” 警告訊息將會顯示,且高速公路駕駛輔助和車道變換輔助將會自動取消。
駕駛速度限制
高速公路駕駛輔助系統因為放手警告而取消時,駕駛速度將會受到限制。
駕駛速度限制功能操作時,“Driver's grasp not detected. Speed will be limited (或 Driver's grasp not detected. Driving speed will be limited)” 警告訊息將會在儀錶組上顯示,且聲音警告會持續響起。
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取消
此功能會在下列狀況下取消:
- 方向燈控制桿在變換車道的相反方向操作
- 方向盤急速轉動
- 操作時,如果發生下列狀況之一,此功能將會取消:
- 高速公路駕駛輔助關閉
- 車道跟隨輔助系統或智慧定速控制系統關閉或暫時取消
- 儀錶組上顯示放手警告訊息
- 危險警告燈打開
- 前方碰撞避免輔助或盲點碰撞避免輔助警告訊息顯示
- 即使無前方碰撞避免輔助和盲點碰撞避免輔助警告,偵測到鄰近車道可能會發生撞擊
- 進入正在建設的道路
- 變換車道的目標車道消失
- 方向燈故障
- 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功能關閉(此功能從設定選單關閉、道路變為單向道路、前方有十字路口或人行道、進入沒有中央分隔島、護欄等結構的道路,或車道上有行人或自行車騎士時,此功能會停用。)
- 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指示燈
- 綠色亮起:就緒狀態
- 綠色閃爍:操作狀態
- 灰色亮起:待機狀態
- 白色閃爍:取消狀態(僅顯示一段時間)
- 綠色車道標線
- 車道標線的顯示和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指示燈(1)相同。然而,如果此功能處於待機狀態,則會顯示是否偵測到車道標線。
- 綠色箭頭和陰影
- 此功能開始操作已經經過一定時間,並直到車道變換完成之前,綠色箭頭會顯示。
- 訊息
- 使用方向燈控制桿後,此功能不操作時,訊息會顯示。
- 操作過程中取消此功能時,訊息會顯示。
欲啟用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時
符合下列條件時,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功能將會啟用。
- 使用駕駛輔助按鈕或車道駕駛輔助按鈕啟用高速公路駕駛輔助。
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備妥操作
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功能啟用時,如果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此功能將會備妥操作:
- 高速公路駕駛輔助正在操作
- 車道跟隨輔助系統正在操作
- 在車輛啟動之後偵測到您車輛後方區域的車輛多次
- 您的車速高於 30 km/h
- 您的車速在 30-80 km/h 之間時,在您車輛左右側車道的後方區域偵測到車輛,且變換車道時不會有撞擊風險時
- 放手警告未在儀錶組顯示
- 危險警告燈關閉
- 車道變換輔助功能啟用(指示燈亮起)時,即使方向燈或危險警告燈操作,車道跟隨輔助系統也不會取消。
- 車道變換輔助功能會在下列路況下駕駛時自動關閉:
- 一條駕駛車道
- 前方有十字路口或人行道的道路
- 沒有中央分隔島、護欄等結構的道路。
- 前方道路上有行人或自行車騎士
- 此功能在就緒狀態,且車速低於 25 km/h 時,此功能將會切換到待機狀態。
- 您的車速在 30-80 km/h 之間時,且在您車輛左和右側車道的後方區域未偵測到車輛時,此功能將會切換到待機狀態。
- 有撞擊的危險時,此功能將會切換到待機狀態。
如果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功能在操作過程中關閉,轉向輔助將會暫時取消。駕駛時必須謹慎。
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操作
(1) 中央
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功能在就緒狀態(指示燈為綠色)且下列所有條件符合,將方向燈控制桿向上或向下推到(A)或(B)位置時,功能將會操作:
- 駕駛人將手放在方向盤上
- 車道變換的方向沒有撞擊風險
- 車道變換的方向有一條虛線車道標線
- 沒有前方碰撞避免輔助和盲點碰撞避免輔助警告
- 車輛在車道中間駕駛(不可靠近車道一側駕駛)
- 您正在駕駛的道路,或您將要變換車道的道路為此功能可操作的道路
- 方向燈控制桿位於(A)時,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將會操作。
如果進入車道之前將方向燈控制桿移到中央位置(1),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將會取消。如果進入車道之後將方向燈控制桿移到中央位置(1),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將會變換車道,並在車道變換完成後關閉方向燈。 - 方向燈控制桿位於(B)位置達特定時間時,將會出現綠色箭頭。此時,即使方向燈控制桿釋放並回到原始位置(1),仍會輔助車道變換。
車道變換由此功能執行時,即使未維持住方向燈控制桿,方向燈指示燈也會閃爍,且方向燈指示燈會在車道變換完成後熄滅。
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待機
不符合任一就緒狀態條件,或進入或在下列道路之一駕駛時,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功能將進入待機狀態:
- 高速公路主幹道收費站一定距離內的道路
- 前方道路盡頭沒有匝道或交叉路口
- 急彎的道路
- 車道狹窄的道路
- 正在建設中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