怠速熄火和起步(ISG)系統操作
啟用的先決條件
- 駕駛座安全帶已經繫上。
- 駕駛側車門和引擎蓋關閉。
- 煞車真空壓力足夠。
- 電瓶感知器已經啟用且電瓶充電足夠。
- 車外溫度不可過低或過高。
- 車輛經過一定的速度駕駛並停車。
- 空調系統符合條件。
- 車輛已經充分暖車。
- 怠速熄火和起步(ISG)相關的零件正常操作。
- 坡度較為平緩。
- 方向盤轉動小於 180 度,然後車輛停止。
儀錶組的自動熄火((A))指示燈以白色亮起時,表示不符合上述怠速熄火和起步(ISG)功能啟動的條件,此功能會處於關閉狀態。儀錶組的自動熄火((A))指示燈以黃色亮起時,我們建議您將系統相關的所有檢查、維修和更換工作交由三陽汽車經銷商執行。
自動熄火
怠速熄火和起步(ISG)在啟用狀態時,如果發生下列二種狀況,引擎將會自動熄火:
- 車速降到 0 km/h,完全停止狀態。
- 踩下煞車踏板,且檔位在 D (前進)或 N (空檔)位置。
引擎熄火時,儀錶組的自動熄火((A))指示燈會以綠色亮起。
- 車速超過 12 km/h 之前,怠速熄火不會再次發生,必須再次到達上述的自動熄火條件時,怠速熄火和起步(ISG)才會再次作用。
在自動熄火模式下,如果引擎蓋打開,怠速熄火和起步(ISG)將會停用。
系統停用時,[ISG OFF]按鈕的指示燈將會亮起,且 “怠速啟停已解除,請切換到 P 或 N 檔啟動車輛” 訊息會在儀錶組顯示器上顯示,並伴隨警告聲發出。
如果發生此狀況,請踩下煞車踏板,並以手動方式重新啟動引擎。
自動啟動
引擎由怠速熄火和起步(ISG)自動熄火時,如果下列任一操作完成,引擎將會重新啟動。
- 釋放煞車踏板。
- 自動維持(AUTO HOLD)啟用後,將腳從煞車踏板移開,然後踩下油門踏板。
- 在煞車踏板踩下時,將檔位從 N (空檔)或 D (前進)切換到 R (倒檔)或 P (駐車)位置。
- 在煞車踏板踩下時,將檔位從 N (空檔)切換到 D (前進)位置。
引擎重新啟動後,儀錶組的自動熄火指示燈((A))會以白色亮起。
儀錶組顯示器訊息
怠速啟停已解除,請切換到 P 或 N 檔啟動車輛

系統停用後,[ISG OFF]按鈕指示燈將會亮起,且訊息會在儀錶組顯示器上顯示,並在下列狀況發生時發出警告聲。
- 引擎蓋打開時。
- 熄火和起步(ISG)無法正常操作時。
如果發生此狀況,請踩下煞車踏板,並以手動方式重新啟動引擎。為了您的安全,請在 P (駐車)位置重新啟動車輛。
請踩煞車踏板啟動車輛

將排檔桿從 N (空檔)切換到 D (前進)或 R (倒檔)期間未踩下煞車踏板時,儀錶組顯示器會出現訊息。欲啟用自動起步時,必須踩下煞車踏板。
怠速啟停累計時間

此訊息表示由 “怠速熄火和起步系統” 使引擎熄火的經過時間。
您可在儀錶組的旅程電腦模式檢查自動熄火的經過時間。
參閱第 4 章的 儀錶組顯示器 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