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 運作
運作條件
當智慧控制定速系統與車道跟隨輔助系統同時運作時,緊急煞停功能即處於待命狀態。 有關智慧控制定速系統與車道跟隨輔助系統的更多資訊,請參閱
智慧控制定速系統(SCC) 與車道跟隨輔助系統(LFA)。
緊急煞車預警與煞車控制
- 若駕駛員持續未將雙手放回方向盤,緊急停止系統將判定駕駛員無反應。當判定駕駛員無反應時,儀表板將顯示警告訊息、發出聲音警示,並使方向盤震動(若有配備此功能)作為預警。
- 若駕駛人於收到前述警告後仍無反應,緊急煞停系統將控制方向盤與煞車踏板,使車輛在行駛車道內停下。系統亦會透過警示訊息、 警示音、危險警示燈閃爍,以及方向盤震動。
- 緊急煞停系統運作期間,智慧控制定速系統的車距設定將變更為「車距 4」。當緊急煞停系統停用後,車距設定將恢復為上次設定的數值。
- 若符合以下任一條件,預警及緊急煞車功能將被停用:
- 智慧控制定速系統已暫時停用或關閉。
- 車道跟隨輔助系統已關閉。
停車後
當車輛由緊急煞車系統(ES)停止後,儀表板將顯示警告訊息,並發出警示音,同時危險警示燈會閃爍。車輛停止後,系統將執行以下動作:
- 車門解鎖。
- 電子駐車煞車 (EPB) 將被啟動。